760万工程款被骗!四川宏远+山东籍团伙涉案,住建局工程分包监管失职
——施工人杨贤斌血泪控告自述
我叫杨贤斌,是四川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宏远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中标并签署《赫章县卡上雨洪行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并非四川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这个工程项目中,“我全额垫资几百万复工,工程验收合格,却被四川宏远公司勾结山东籍不明人员用一纸流程文件骗走760多万元工程款!住建局明明禁止工程分包,却对这种违法分包行为视而不见,监管失职让骗子有机可乘!”从临危受命垫资施工到陷入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我的维权之战已经持续将近一年,这场维权全程围绕“宏远公司勾结山东籍诈骗团伙”与“住建局监管失职”两大核心展开。
一、明知分包违法仍签约,住建局监管缺位埋隐患
赫章县卡上雨洪行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项目为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住建局)发包,2021年10月12日由四川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签署合同。至2024年1月已经停工两年有余,2024年3月初,四川宏远公司代表“袁文栋”找到我让我全额垫资继续施工,我按袁文栋要求并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人员和机械进场,2024年3月19日袁文栋让我到山东签署合同并告知我公章带往外地等盖章后把合同寄给我,签订的合同涉及转包法律关系,分包法律关系,挂靠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但按要求签订后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我多次要求四川宏远公司给出签订好的合同协议对方从未给予。

抱着对正规企业的信任,踏实苦干赚取合理报酬,在宏远公司明确承诺我们是内部承包的情况下,我与宏远公司签订《施工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约定由我垫资复工,工程结算按总造价的88%执行支付给我,但事后我才得知,所谓“内部承包”不过是宏远公司规避违法分包规定的幌子,双方本质就是违法分包关系。
住建局作为项目发包方和监管方,对这种明显的违法分包行为从未履行监管职责。施工期间,住建局驻派监理多次到工地检查,却从未对我这个实际施工人的身份提出异议,也未核实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情况。正是这种监管缺位,让宏远公司后续的诈骗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二、四川宏远公司勾结山东三人组,“流程文件”设下诈骗陷阱
为推进项目,我四处筹措资金、投入全部积蓄,组织工人日夜施工,终于在2024年11月28日让工程合格通过多方竣工验收,12月1日正式交付住建局。因存在增量1118135.85元也是由我施工,12月19日,宏远公司与住建局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了增量款项。
2024年12月2日,宏远公司的刘宝、肖国明、孟祥亮三个山东籍人员告知我他们由公司指派,专门负责“处理”工程款结算事宜。这三人以“需要完善公司手续才能向住建局申请尾款”为由,拿出一叠文件催促我签字,还以“签了字才能拨款,不签尾款就不给,签了保证一分不差把尾款打给我付工人”等诱骗威逼我。在签署前,我向被控告人肖国明核实为何签署,肖国民明确在微信上和通话录音中要求我签署只是为了完善四川宏远公司的手续,便于支付款项给我,我想我们做的都是苦工血汗钱!工人也急需工资养家糊口,便在包括《授权委托书》在内的多份文件上签了字。全程没想到这份所谓的“流程文件”,竟暗藏“委托孟祥亮代收全部工程尾款”的陷阱条款,而孟祥亮正是这三个山东籍团伙中的核心人物。

三、尾款到账被私吞,违法分包+诈骗致血本无归
2025年1月27日因为春节期间农民工向我要钱,四川宏远公司孟祥亮(四川宏远公司员工)告知我春节后公司会付款给我,也说了签署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协议书公司那边已经收到让我春节后拿走。2025年9月23日上午我再次前往四川宏远公司索要剩余工程款,此时四川宏远公司以上述“授权委托书”为由,告知款项已经支付出去没有差欠我工程款,但我并未收到任何款项,我要求四川宏远公司提供转款凭证,四川宏远公司始终拒绝提供转款凭证给我,1156.8万余元工程尾款不知去向。
这时我才彻底明白,四川宏远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他们伙同刘宝、肖国明、孟祥亮三个山东籍团伙,就是为了通过违法分包拿到项目后,用欺诈手段侵占我的施工所得。
四、铁证在手刑事控告,誓揪所有责任人
四川宏远公司勾结刘宝、肖国明、孟祥亮这三个山东籍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完善公司相关手续”的事实,诱骗我签署授权委托书,非法侵占700余万元工程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住建局作为项目监管方,违反禁止分包规定,未履行监管职责,间接为诈骗行为提供了便利,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已收集整理完整的证据链:一是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证明肖国明等人曾承诺“签文件就付款”,从未提及授权代收;二是工程分包合同与住建局招标文件,证实宏远公司违法分包、住建局监管失职;三是银行流水和住建局付款凭证,证明尾款已被四川宏远公司勾结孟祥亮私吞;四是证人证言,证实签署文件时的欺诈情形。

五、维权到底不退缩,盼还公道正行业风气
作为一名实际施工人,我垫资几百万身家、呕心沥血完成工程,却因四川宏远公司与山东籍人员的勾结诈骗,以及住建局的监管失守,面临血本无归的绝境。这笔钱里,有我的全部积蓄,有亲友的借款,更有数十名工人的血汗钱。
我的诉求很明确:一是依法追究四川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刘宝、肖国明、孟祥亮的诈骗罪刑事责任,让他们为勾结诈骗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二是要求住建局承担监管失职责任,对违法分包行为作出严肃处理;三是撤销因欺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追回被侵占的700余万元工程款及12万元押金,让工人们拿到应得的报酬。

维权之路虽漫长艰难,但我绝不退缩。我希望通过我的遭遇,揭露建筑行业中“违法分包加勾结诈骗”的黑幕,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守住法律底线,不让更多实际施工人落入陷阱。我相信法律会还我公道,让那些勾结诈骗、监管失职的责任人无处遁形,让建筑行业回归公平正义的正轨,坚决讨回属于自己和工人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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